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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返回本书当 Context 成为主要生产资料
先接受一个强假设:未来 5–10 年后 ASI 到来,通用模型的能力远超人类,一个人工作价值的 99% 来自他或她长期积累、能被 AI 调用的个人知识库 Context。
这不是对 ASI 时间表的预测,也不是对“99%”比例的实证判断,而是一项思想实验。它故意把技术条件推到极端,以暴露今天已经存在的制度问题:当通用模型像电力一样可租用时,真正稀缺的不再只是智力,而是一个人经历过什么、怎样判断与纠错、与谁存在合法关系、承担什么责任,以及 AI 可以在何种来源证明和授权下代表他行动。
工业时代的主要生产资料是土地、机器和资本;知识经济把教育、经验和判断称为人力资本。在这个思想实验中,Context 把这些无形的能力固定成可检索、可编排、可训练、可复制的生产装置。谁控制 Context gateway,谁就可能控制一个人未来劳动的剩余、退出能力和谈判地位。
但 Context 同时具有三种无法被单一产权消除的性质:它是人的扩展认知与职业人格;是企业组织资本、工作记录和商业秘密的载体;也是由个人、同事、客户与公司基础设施共同形成的关系性生产资料。因此,“整份 Context 属于谁”是一个设错了的问题。
更可行的起点是:
公司可以拥有工作事实、商业秘密、专有绑定和明确交付物;个人必须拥有不可任意剥夺的认知连续性与通用能力;共同产生的增量需要共同治理;客户和同事资料只能被受托管理。
这不是要发明另一个无所不包的“Context 所有权”,而是把它拆成一组可分配的权利。至少需要独立决定六件事:
- 访问与连续性:谁能继续查看、理解和调用这部分 Context,以及离职、收购或系统迁移后是否依然可用。
- 使用与执行:谁可以让 AI 依据它作出建议、调用工具或对外行动,使用范围受什么目的和权限约束。
- 修改与训练:谁能改写、纠正、聚合 Context,或用它训练 embedding、adapter、agent 和其他衍生模型。
- 导出与转让:谁能带走原件、净化表示或贡献证明,又有谁能把它卖给、授权给或随资产转移给第三方。
- 排除与删除:谁能拒绝新用途、停止人格化复制、撤销凭据,或要求删除某个版本和衍生表示。
- 审计与收益:谁有权知道 Context 被如何调用、训练和变现,谁承担风险,谁参与定价、买断、royalty 或集体分红。
这六项权利不必归同一主体。个人域默认强调认知连续性,公司域默认强调业务事实和专有绑定,共同衍生域需要拆分许可,第三方资料则从一开始就只是目的受限的受托管理。这样的“权利束”比一张粗暴的产权证书更接近 Context 的真实生产方式。
Context 何时成为人的一部分
如果知识库只是一堆偶尔翻看的文件,把它当作普通资产或记录并不困难。问题发生在它长期、可信、随时参与一个人的记忆、计划和判断时。
Clark 与 Chalmers 在 The Extended Mind 中提出:当一个外部系统与人形成稳定、可靠、可随时使用的认知耦合,它可以被理解为认知系统的一部分。在 ASI 假设下,个人知识库可能同时是自传记忆的延伸、职业判断的连续载体,以及设定目标、调用 AI 和承担责任的“认知器官”。断开它不只是失去一份档案,而可能是失去继续以原有方式思考和工作的条件。
Radin 的 Property and Personhood 进一步提醒我们:有些外部资源与人格发展不可替代地结合,对它们的保护不应等同于可任意买卖的标准商品。从 Hegel 对可转让的具体劳动成果与不可整体让渡的人格、普遍能力之区分,到 Kant 不应只把人当作工具的尊严要求,都支持一条底线:合同可以把明确交付物、限期服务和公司专用实现给公司,但不应用格式条款永久转走一个人的全部职业记忆、通用判断函数和未来行动能力。
因此,本文提出一项规范性底线——认知连续性权。它的意思不是员工可以复制公司的原始文档,而是:即使公司有权扣留原始业务资料,个人也应能获得一个不泄密、但功能上足以延续其一般判断能力的表示。这个权利并非当前普遍存在的法定权利,而是为了防止离职变成一次被迫的职业失忆。
这一主张也可以从 Locke 的劳动理论中获得一半支持:劳动者对资料进行筛选、标注、反思和结构化,确实创造了新的价值,所以对“新增结构”有道德主张。但劳动的混合不能把公司预先拥有的秘密、客户资料或同事贡献整体变成个人财产。反过来,公司提供工资和服务器,也不足以证明员工在任职期间形成的一切通用能力都应归公司。
从共和主义的非支配视角看,自由不只是对方今天没有干预,而是对方不能任意控制你的根本条件。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对 republicanism 的论述 对此很有启发:如果雇主可随时阻断一个人 99% 的生产能力,即使它从未真的按下删除键,员工也处于结构性依赖中。“不满意可以辞职”并不构成真实退出;真实退出需要可行的语义迁移、转换期、异议和审计机制,以及一个不泄密但可继续工作的 portable core。
然而,把 Context 视为人格的一部分,不意味着个人可以占有其中的所有事实。信息的正当流动依赖角色、信息类型、接收者和传输规范,而不只是信息曾经在谁的大脑或知识库中。关于 contextual integrity 的理论论文 对这条限制尤为重要:“我亲历过”不等于“我可以披露”。一个人记得客户报价、同事疾病、供应商秘密或未公开产品,不会因为这些记忆已经影响他的判断,就把这些事实变成可随意带走的个人财产。
团队 Context 还提出了另一个限制。社会认识论中的 transactive memory——谁知道什么、谁怎样判断、成员如何相互纠错——不是任何一个人的独立产物。它不应被明星员工私人圈占,也不应因为公司握有服务器就自动变成股东的绝对财产。它更适合用 Ostrom 式的权利束来治理,分别配置访问、管理、排除、转让和收益,而不是指定一个无限权力的 owner。
今天不存在统一的 Context 所有权
以美国、加州和欧盟的若干规则为参照,现行法律不会把 Context 当作一个统一客体,而是把其拆成表达、方法、秘密、个人数据、合同交付物和受托信息。以下是结构性分析,不是针对任何具体合同、司法管辖区或争议的法律意见。
第一层是固定化的表达。按照美国版权法的 17 U.S.C. § 201(b),雇员在职务范围内制作的 work made for hire,雇主通常被视为作者和初始权利人。这可能覆盖具体文档、代码、prompt 或 skill file 的表达。但“拥有文件版权”不等于拥有其中一切方法;17 U.S.C. § 102(b) 明确区分可保护表达与不受版权垄断的思想、程序、过程、系统和操作方法。
第二层是商业秘密。不受版权保护的方法、流程、程序和代码,如果因不为公众所知而有经济价值,并且权利人采取了合理保密措施,仍可能落入 18 U.S.C. § 1839 下的商业秘密。所以,“方法不受版权保护”也不等于“员工可公开公司的秘密方法”。
第三层是一般知识、技能和经验。加州判例通常允许前员工使用一般知识、技能和经验,同时禁止使用商业秘密与机密客户资料;Morlife v. Perry 展示了客户信息在何种条件下可能越过边界。欧盟商业秘密指令 2016/943 同样不应被用来限制员工使用在正常就业中诚实获得的一般经验和技能,或不当限制劳动流动。
与软件或发明相关的边界还受具体州法影响。例如 California Labor Code § 2870 对完全在个人时间、未使用雇主资源形成的发明提供有限保护;但如果它与雇主业务或预期研发有关,或源于为雇主完成的工作,结果可能不同。这说明“在谁的设备上创建”只是证据之一,而非 Context 整体归属的单一开关。
第四层是个人数据的程序性权利。GDPR 与 CCPA 下的访问、纠正、删除或可携带机制,可以让个人知道某些关于自己的数据如何被处理,但它们不等于取得整份公司知识库的产权。欧洲数据保护机构的数据可携带权指南 通常区分个人主动提供、由其活动观察到的数据,以及控制者分析产生的推断或衍生数据。客户、同事和供应商资料还包含他人的权利;公司对它们也往往只有目的受限的控制或受托职责,而不是可随意出售的绝对所有权。
派生模型不构成法律洗白器。embedding、summary、adapter、knowledge graph 或模型权重改变了信息的表示形式,却不会自动消灭底层的商业秘密、隐私、版权、合同许可和用途限制。如果模型可以反推客户身份、内部阈值、工具绑定或组织关系,它就不能因为“已经摘要化”而被当作无条件的个人 portable core。反过来,公司也不应因为员工的一般判断被固定成模型权重,就把它永久免费化。
今天的粗略边界可以表述为:公司强力控制被固定化的工作成果、秘密和受管系统;个人保留一般知识、技能和经验。ASI 引发的法律断裂在于,过去只存在于人脑中的技能,现在会被固定成 prompt、skill file、行为轨迹、memory 和模型权重,因此很容易被现有工作产物、商业秘密和宽泛合同条款吸入公司一侧。
现行法尚未稳定回答:公司能否在员工离职后永久运行其判断模型;员工能否要求导出一个去除公司事实却保留通用能力的表示;共同产生的 adapter、embedding 和 agent memory 如何分配收益;雇佣权力不对等下的 consent 是否真实;公司破产、被收购或出售资产时,个人认知画像能否一并转移。ILO 关于劳动者数据权的研究 指出了劳动关系的结构性权力差距;欧盟平台工作指令 2024/2831 提供了算法透明、人类复核和代表参与等先例,但它们仍不是一部统一的 Context 产权法。
两种绝对产权都会失败
假如公司拥有全部 Context,一名员工的知识库、工作流和判断模型只能在公司租户内运行,离职就会接近“职业失忆”。劳动流动和创业因此下降;公司成为唯一可以购买这项个人生产能力的买方,获得类似 monopsony 的权力;员工的谈判地位降低,退出权变成一句空话。
这种安排还会破坏知识生产本身。当员工知道自己的记录、纠错和判断会训练一个在离职后替代自己的 AI,而未来使用无需再取得同意或付费,他有理由少记录、少分享、少训练系统。公司看似一次支付工资就获得了可无限复制的员工模型,实际上却损害了优质 Context 继续产生的动力。
这可称为 cognitive enclosure——认知圈地:劳动者不仅与已经产生的劳动产品分离,还与未来劳动所依赖的生产资料分离。在 99% 假设下,这不只是文件访问限制,而是对一个人未来生产人格的结构性占有。
但另一个极端同样会失败。如果个人可以对全部工作 Context 主张绝对权利,公司和同事就不愿把商业秘密、客户关系和基础设施暴露给个人 agent;公司对培训和知识基础设施的投资动力下降;团队共同资产可能被某个关键员工挟持;客户和同事隐私被错误地变成员工可出售的财产;组织也无法履行审计、监管、诉讼保留、客户合同和业务连续性责任。“个人全有”不会自动产生自由,它也可能让公司和团队被个人的残余控制权支配。
分层权利的优势,在于它同时保护双方投资。Becker 的 human capital 理论 区分可跨企业产生价值的通用能力与依赖特定组织的企业专用能力;ASI 时代可以把这一区分落实为可迁移的 skill core 与不可外流的 company binding。Grossman 与 Hart 的不完全契约理论 说明,所有权是对契约未写明事项的剩余控制;把它全部交给一方,会削弱另一方投资判断、数据、关系、品牌、风险管理和基础设施的意愿。
Polanyi 的 The Tacit Dimension 以“我们知道的多于我们能说出的”为起点。ASI 系统的经济作用之一,正是把以往难以转移的 tacit judgment 编码、复制和执行。复制成本降低并不会自动产生一个公正的收益规则;恰恰相反,它使初始授权和集体谈判变得更重要。
一项在 2026 年仍被标为初步稿的 Harvard Business School—HBS 工作论文 Labor as Capital: AI and the Ownership of Expertise 与本问题高度相关。论文报告,当调查参与者知道自己的工作数据可能被用来训练从事相似工作的 AI 时,他们更少提供已有数据,并提高继续提供劳动的保留工资。其模型还显示,单纯个人产权会产生劳动者之间的负外部性:一个人单独出售数据,会增强公司替代其他人的能力,进而削弱其他员工的谈判地位。
这项初步研究不能证明所有行业都会如此,但它解释了为什么无偿公司占有和个人各自微支付都可能失灵。一个员工与公司的交易会改变其他员工的市场地位,因而团队 Context 更适合通过集体谈判、knowledge guild、工会或 data trust 决定训练用途和收益分配。HBS 的配套论文 Knowledge Guilds 就是对这种集体治理的制度提议。集体谈判不是为了否定个人贡献,而是为了管理个人交易无法内部化的工人对工人外部性。
什么属于个人,什么属于公司
“属于”在下表中不是一个不可分割的 title,而是对默认控制、使用、导出、审计和收益权的配置。同一 Context 可以在不同权利上有不同的主体。
| Context 类型 | 应由谁控制 | 离职时如何处理 |
|---|---|---|
| 自传记忆、价值观、个人目标、私人生活 | 个人,且不应完全让渡 | 完整保留、迁移和持续调用;公司不应默认保留可冒充个人的副本 |
| 入职前 KB、公共知识、通用职业方法 | 个人 | 可完整带走;公司只有工作期、目的受限的非排他使用许可 |
| 邮件、会议、代码、内部指标、客户资料 | 公司或第三方受托域 | 不带原件;个人取得贡献证明和净化后、不能反推保护事实的能力摘要 |
| 明确受雇形成的代码、报告、公司专用 skill | 公司偏强 | 公司保留具体表达、专有实现和继续运营权;个人保留一般方法与 reputation attestation |
| 个人判断与公司语料共同形成的 skill / adapter | 拆分权利 | 个人带走去掉公司事实的 skill core;公司保留事实、阈值、schema、工具权限和 binding |
| 团队 workflow、共同判断、transactive memory | 集体治理,公司运营托管 | 贡献者带走可验证的证明与可泛化部分;重大训练、新用途和收益规则集体协商 |
| 高度复刻员工判断、风格或身份的 agent | 特殊人格性共同权利 | 离职时删除、去人格化、一次性买断或持续付费许可;未独立同意不得持续冒充本人 |
| 客户、同事、供应商数据 | 任何一方都不绝对拥有 | 个人不导出;公司也只能按目的、同意、合同和法律继续处理 |
表格不能替代具体判断。对一个 skill、summary、adapter、agent memory 或行为轨迹,至少要连续问四个问题:
- 去识别后是否仍成立? 去掉公司名称、人物、数字、内部阈值和系统后,这项能力是否仍然能稳定工作?成立则更偏个人的通用能力。
- 能否反推受保护事实? 它是否可以推出客户身份、商业秘密、内部阈值、credentials、工具地图或组织关系?可以则偏公司、第三方受托域,或根本不可导出。
- 是否存在不可替代的共同投入? 它是否由个人判断、团队协作与公司资料共同形成?是则应拆分许可、保留 provenance,并对重大用途与收益进行共同治理。
- 是否产生数字替身效应? 公司在离职后是否仍运行一个实质复刻该员工一般判断、风格或身份的模型?是则必须另行取得同意,并在删除、去人格化、买断或 royalty 中约定可审计的方案。
这四问把“在哪台电脑上创建”降为一个证据因素,把人格性、秘密性、可分离性、共同投入和替身效应放回中心。合同可以细化答案,但不应低于隐私、认知连续性、公共利益与真实退出的强制性底线。
一部未来的 Context Bill of Rights
如果 Context 真的成为人的主要生产资料,制度不能等到离职争议发生后才决定哪些部分可以移动。一部未来的 Context Bill of Rights 应当在入职、日常训练、新用途、人员替代和退出时都可执行。
对个人,它至少应保障:
- 认知连续性权:持续访问个人核心与不泄密的职业能力表示。
- 语义可携带权:导出的不只是 PDF,还包括结构、provenance、版本史、schema 与可调用的 skill 表示,同时通过净化防止泄密。
- 背景资产登记权:入职时可登记已有知识库、skill、模型和公共方法,防止它们被宽泛 assignment 吞没。
- 可验证贡献证明权:个人可带走不可伪造的项目、角色、判断和结果 attestation,却无需复制公司原始材料。
- 数字替身权:公司不应在缺乏独立、可撤回的同意时,以员工姓名、声音、风格或实质判断人格持续对外行动。离职后应有删除、去人格化、买断或持续付费许可的选项。
- 审计、纠正与申诉权:知道哪些 Context 被捕获、训练、推断和用于什么决策,并能对错误、新用途和自动决策提出异议。
对公司,这部权利法案也必须保留必要的权利:对原始业务记录、商业秘密、公司专用实现、credentials 和 company binding 的控制;对明确职务成果的运营、修改和业务连续性权利;履行安全、监管、客户合同和诉讼保留所需的审计与留存;以及对 personal skill core 在工作期间的明确、非排他、目的受限使用许可。AI 训练权应与普通雇佣合同分开授权,而不是藏在一个无限使用的模糊条款中。
对共同层,技术上应当分建 personal_skill_core、company_context、company_binding 和 portable_attestation 四个域。portable compiler 在公司边界内把工作经验抽象为不含秘密的通用技能,而不是把公司原始 Context 同步回个人知识库:
personal_skill_core
↓ 受控投影
company_context + company_binding
↓ 净化、审计、批准
portable_skill_core + portable_attestation
这个编译器不只删除名字,还要检查可反推性、来源标签、许可、用途、敏感性和再导出规则。它让个人的能力进入公司边界旁运行,但不让公司事实世界自动回流个人库。每个衍生物都应保留 provenance 和许可链;重大训练、新用途、人员替代与收益分配则应由 worker council、工会、knowledge guild 或 context data trust 参与。
如果 Context 真的贡献 99% 的工作价值,报酬也不应只是一次性工资。它可以被分成五个类别:
- 当期劳动工资:支付本期时间、注意力、执行和承责的价格。
- 背景 Context 许可费:公司调用个人入职前和持续自主形成的 background context 时,依据用途与期限获得许可。
- 数字替身买断或 royalty:离职后仍持续使用高度人格化判断模型时,应单独同意、定价和审计。
- 团队 Context 的 pooled context dividend:对难以拆分的共同产出,通过集体分红、利润分享或 equity 回报贡献者,而不是默认其价值为零。
- 公司投入的回报:保留对资本、数据、组织协调、品牌、风险和法律责任的正当回报,而不把任何一方的投入当作免费原料。
逐次追踪每个 token 的边际贡献通常不可行,也容易创造巨大交易成本、寻租与反公地悲剧。更现实的方案是事前确定类别、用途、期限和分成,配合独立审计,并把团队性收益放入集体池。context dividend 在这里是规范性政策提案,不是当前普遍存在的法定请求权。
这部权利法案最终要保护的不是某一份文件的所有权,而是两种真实能力:公司可以在不泄密、不丢失客户信任和业务连续性的情况下继续运营;个人可以在不复制公司事实世界的情况下继续成为自己。
最终判断是:
个人有权带走“功能上等价的自己”,但无权带走公司的事实世界;公司有权保留秘密和工作成果,但无权把人的未来职业人格变成永久、免费的企业资产。
主要来源
- Clark and Chalmers, The Extended Mind
- Margaret Jane Radin, Property and Personhood
- Barth、Datta、Mitchell 与 Nissenbaum, Privacy and Contextual Integrity
-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Republicanism
- 17 U.S.C. § 201
- 17 U.S.C. § 102
- 18 U.S.C. § 1839
- Morlife v. Perry
- 欧盟商业秘密指令 2016/943
- California Labor Code § 2870
- 欧洲数据保护机构的数据可携带权指南
- ILO, Navigating workers' data rights in the digital age
- 欧盟平台工作指令 2024/2831
- Gary Becker, Investment in Human Capital
- Grossman and Hart, The Costs and Benefits of Ownership
- Michael Polanyi, The Tacit Dimension
- HBS Working Paper 26-063, Labor as Capital: AI and the Ownership of Expertise
- HBS Working Paper 26-064, Knowledge Guilds
研究边界
- ASI 时间表、人与 AI 的相对能力和“99%”均为给定假设,不是本文验证的事实。
- 法律部分是结构性分析,不是针对具体合同、州法、国家法、行业监管或争议的法律意见;具体事实可以改变结果。
- 认知连续性权、数字替身权、portable compiler 和
context dividend是规范性制度建议,不是当前普遍存在的法定权利。 - 未来最需要实证验证的问题是:Context 的边际价值能否测量;何种 portability 不会泄密;人格化模型的真实替代效应如何;集体治理的交易成本是多少。